一些被告人在审判中表现出的与检察官的说法一致的证据,不能作为伤害同案中另一名不遵守的被告人的证据。这是最高法院唯一同意因危害公共健康罪被判处九年以上监禁的上诉人的观点,该上诉人的上诉最终被驳回。
上诉人因参与密谋从拉丁美洲通过海路将可卡因引入西班牙的团伙而被定罪。具体而言,上诉人同意以船长身份出庭,用于运输藏品、租用停泊处并参加准备行程。所有这些间接证据使拉斯帕尔马斯省法院法官认为,与该男子本人所坚持的相反,该男子了解贩毒活动发起人所追求的目的。
几名被告在审判中表示同意,但上诉人没有这 C级联系人列表 样做,因为他否认“指示表的结论性和部分证据的证明”。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针对对加那利群岛高等法院确认的判决提出上诉的理由之一,最高法院同意,一些被告在事件叙述中的同意不能用于反对其他事件的参与者“通过复杂的方式坚持认为,通过不加任何细微差别地接受检察官指控的事实,他们以证据有效性批准了指控文件的所有细节,包括那些指出的内容”对此上诉人”。
因此,最高法院认定,同案被告的陈述“为了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有限且有条件的证明价值,它们的陈述必须是”相互矛盾和相互矛盾的。 “是这样制定的,而不是对事实的普遍接受。” 因此,遵守指控和惩罚“更多的是意志行为的必要序言(……),而不是知识的表现。”
对于其余的情况,治安法官认为定罪的证据基础是充分的,尽管它表明被定罪的人以相关方式参与了行动,此外,以前与主要负责人的关系犯罪阴谋已被证实,承包了“异常数量的移动电话线”,这就是他们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的原因。
上诉被驳回的男子和其他三人被拉斯帕尔马斯省法院判处九年零一天监禁,并罚款47,300,000 欧元。另一名涉案人员被判处11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他们计划引入毒品的行动被国民警卫队中止,他们查获了 402.17 公斤可卡因,分布在 20 个运动包中,市场价值达 15,744,553 欧元。